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何屯村北1.5公里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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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51****081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3-22 15:24